三明一小区电动自行车着火,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小编@小K

2025-01-16

三明市2024年12月

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曝光

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起

永安市

2024年12月13日12时53分,永安市曹远镇某单元楼下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该车半年前于线下门店购买,金箭品牌,车辆未涉及改装,原车配备铅酸电池,起火原因系电气线路短路,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安全小提示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

旧版标准将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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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电动自行车企业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并完成检测和认证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故新标准设置了8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同时,为便于符合旧标准电动自行车的消化,避免社会资源浪费,新标准额外给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旧标准生产的车辆3个月的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均必须符合新标准规定。

来源:三明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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