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炸街、不礼让行人……三明交警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
三明交警、将乐公安、宁化公安
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三 元 区
为引起广大群众的重视,有效遏制和减少因摩托车飙车炸街、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安全隐患,现三明公安交警部门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予以曝光。
摩托车飙车炸街
案例一
9月2日9时37分许,江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HK***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三元区河西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机动车涉嫌非法改装。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同时要求车主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案例二
8月29日18时56分许,陈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18***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三元区列东街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机动车涉嫌非法改装。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同时要求车主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电动车非法改装
案例一
9月11日10时53分许,郭某某驾驶号牌为“三明.三元J9***”号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三明市三元区河西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非机动车涉嫌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案例二
9月12日09时42分许,庄某某驾驶号牌为“三明.三元AJ***”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红印山天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核查,该非机动车涉嫌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规范佩戴头盔
车辆号牌:闽GHY177 (普通摩托车)
时间:2024年9月4日
地点:新市北路乾景巷路口北
车辆号牌:闽GVP339 (普通摩托车)
时间:2024年9月5日
地点:青年路崇荣路口南
交警提示
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是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市民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炸街”期间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加装改装车辆
部分“骑士”朋友们追求个性,觉得自己的车不够炫酷,对车辆进行了改装,或在雨雪寒冷天气加装伞具、挡风罩、雨棚等,大大降低了车辆的安全性,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影响驾驶安全和行人安全,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摩托车遭撞击后人的头部受伤有两种情况:一是前额被碰受伤,间接伤害后脑;二是后脑勺着地,直接伤及脑部。专家们经过反复实验,证明人的头部在发生交通事故受到猛烈撞击时,安全头盔可以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但如果驾驶人员、乘坐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头盔,许多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为安全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可使冲击力分散并能吸收,而且安全头盔在受到撞击产生变形或者裂纹的过程中,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加上安全头盔内的护垫,又能起到一个缓冲作用,从而大大降低了驾乘人员受到伤害的程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宁化
斑马线
行人的“生命线”司机的“警戒线”
斑马线前让一让
不仅能有效降低
事故的发生概率
也是驾驶人
守法与文明的体现
近日
宁化公安交警大队
对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车辆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闽G3168N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G72506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G4966N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GFT529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GD51739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GKC655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GXE517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粤LB301X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C286CX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车牌:闽DG770J
违法内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宁化交警大队温馨提示】虽然法律赋予行人在斑马线上绝对优先通过权,但并不是说行人就可以在斑马线上肆意妄为,礼让斑马线也是相互的关系。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在斑马线附近看到行人要停车让行,而行人在过斑马线时也应注意观察,快速通过斑马线。
将乐
为强化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将乐公安交警持续开展
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尽管酒驾天天抓
但总有驾驶员
置若罔闻,以身试法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
酒醉驾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酒、醉驾曝光台
案例1
2024年9月5日20时07分,李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16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2
2024年9月6日19时47分,谢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3
2024年9月7日20时12分,陈某某酒后驾驶鄂W*****普通小汽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2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4
2024年9月7日20时12分,范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6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5
2024年9月8日10时15分,胡某某酒后驾驶三明G****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环城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7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6
2024年9月8日19时58分,肖某某酒后驾驶三明G****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2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7
2024年9月9日21时24分,张某某酒后驾驶闽G*****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38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8
2024年9月10日21时13分,吴某某酒后驾驶闽G*****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案例9
2024年9月10日21时04分,俞某某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府前东路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为70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处罚并扣留机动车。
将乐公安交警提醒:
请广大群众务必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
别让酒驾耽误了团圆
亲朋好友间
也要互相提醒
坚决劝阻、制止酒驾行为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三明交警、将乐公安、宁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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