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三明这10人酒驾,有你认识的吗?

小编@K宝

2024-06-22

曝光,曝光,再曝光!

尤溪公安近期查获一批酒后驾车人员现曝光部分酒后驾车人员

大家可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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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4年6月2日19时25分,黄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G***62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尤溪县梅仙镇梅仙路农行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8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2024年6月2日19时29分,吴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G***8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尤溪县梅仙镇梅仙路农行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3

        2024年6月7日21时04分,陈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G***11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坝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4

        2024年6月7日21时07分,郑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坝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5

        2024年6月7日21时14分,邱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号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坝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为:12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06

        2024年6月8日21时02分,郑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G***9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尤溪县城关镇西门中桥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7

        2024年6月15日19时56分,邱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G***4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至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坝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8

        2024年6月15日20时00分,田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G***31的小型汽车,驾驶至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坝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9

        2024年6月15日20时31分,林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A***52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坝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12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10

        2024年6月15日20时36分,肖某某饮酒后驾驶牌号为闽G***9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尤溪县城关镇水东坝头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让我们来看看

酒后、醉酒驾驶“成本”

        尤溪公安近期将持续不定时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只有文明出行意识成为一种习惯才会有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望广大市民出行以安全为重遵守交规 人人有责

来源:尤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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