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了!三明这伙人被拖欠63万余元工资!
“谢谢法官,没想到我们的钱都讨回来了。”不久前,曾某等6名农民工在收到全部的工资款后,专程将四面锦旗送到尤溪法院梅仙法庭的法官手中。
2018年,甲公司将其承建的某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转包给乙公司,之后乙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林某。林某雇佣了包括曾某在内的数十名农民工在该项目工地提供劳务。2020年1月份,经结算林某尚欠曾某等6名农民工劳务费63万余元,林某也在工资统计表中签字确认。之后,曾某等农民工多次找林某催要劳务费未果,遂到辖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仍未有进展,曾某等农民工情绪激动。无奈之下,曾某等6人便将林某、乙公司、甲公司、发包单位起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支付劳务费。
“发包公司还欠我公司工程款200多万未付,已经拨付的款项,早就拨付给乙公司和林某了。”甲公司负责人说道。
“是啊,我公司也把收到工程款付给了林某。”乙公司负责人附和道。
发包单位负责人说:“虽然我公司还欠工程款,但是已经拨付的部分款项涵盖了农民工工资,如果林某当时主动支付,就不会产生今天的纠纷,责任完全不在我们公司。”
法庭里,甲公司、乙公司、发包单位在辩解着。
法官充分听取多方诉求,一方面引导农民工在面对工资拖欠问题时,要理性合法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重点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是甲、乙公司与发包单位均认为是实际用工者林某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与自身无关,便相互观望,谁也不愿迈出调解的“第一步”。
“曾某他们都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主要靠打工维持生计。如果一判了之,可能无法尽快拿到工资款,还存在引发其他矛盾纠纷的隐患。”该如何破局?法官决定依托尤溪法院联合多部门建立的欠薪一体化解决机制处理该案。
因此,为妥善化解纠纷,梅仙法庭与发包单位的辖区政府召开联席会,“如果发包单位能够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先安排出一笔资金,并且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工资兑现才有保障。”梅仙法庭的法官说道。
“对,这是最稳妥的方案,不然到了执行阶段,有可能执行一个案件,引发出一系列追偿纠纷,不利于诉源执源治理。”特邀调解员老陈应声道。
“这样的话,也得同时做通甲公司和乙公司以及林某的工作。”发包单位的辖区政府工作人员也提出意见。
在激烈的讨论中,案件的调解思路逐渐清晰。之后,法官联合特邀调解员、发包单位的辖区政府工作人员分头多次联系发包单位、甲公司、乙公司、林某,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理解,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发包单位直接支付曾某等6人的工资款。2024年农历春节前夕,曾某等6名农民工的讨薪难题和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款纠纷一并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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