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捡到一只乌龟?竟是二级保护动物!三明一男子报警求助
高考期间,清流县公安局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共同放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嘴龟。
高考期间,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东营化工职工范先生的求助电话,范先生称自己下班时,开车路上发现地上有黑乎乎的东西在爬,下车仔细观察后发现这只乌龟嘴巴很像鹰,疑似是国家保护动物。范先生随即通过拍照识图得知该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嘴龟,立即拨打电话向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报警。接到电话后,清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系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居民家中,经对乌龟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鹰嘴龟,身体状况良好,决定带回将其放生。
“看到这个是保护动物时,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森林警察,之前我接孩子的时候,有在学校门口看到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栏,我家孩子也跟我说过,遇到野生动物不能自己处理,要找警察。于是我知道这是鹰嘴龟后,第一时间就报警,让警察处理。”范先生如是说道。
鹰嘴龟又名平胸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鹰嘴龟数量已十分稀少,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它头大,呈长卵圆形,不能缩入壳内,上、下颚钩曲,呈强喙状,尾长,几乎与体长相等,为水陆两栖动物,喜欢生活在山涧清澈的多岩石或沙石的溪流、沼泽地、水潭中及河边、田地均有生活。主要以贝、虾、鱼、蜗牛等为食。来源 清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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