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两男子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打出手,究竟为哪般?
[size=0.18]不久前,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中心,发生了一起打架的事件,警方调查后发现,这是一起购房者买房与中介机构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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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0.18]办案民警介绍,事情起因是雷某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遇到了他之前曾找过的一家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得知雷某从其他途径获得房源的消息,两人争执起来。
[size=0.18]徐碧派出所民警 黄瑾晨:雷某想购买一个房产,找了一家中介公司,后来因为价格的问题,他又通过其他渠道找了另外的中介公司,购买了房产,他们在交易的过程中,被陈某的中介公司发现了,陈某就和雷某起了争执。
[size=0.18]在争执过程中,情绪激动的陈某打了雷某一拳,监控也完整的记录了事件的整个过程。
[size=0.18]徐碧派出所民警 黄瑾晨 :经过法医鉴定,这一拳造成雷某鼻骨骨折,雷某康复之后,双方找到了民警协商解决,陈某赔了雷某一万五千块钱。大家遇到事情的时候,不要冲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如果一时冲动的话,可能付出金钱的代价,甚至付出自由的代价。
[size=0.18]民警提醒,遇到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千万别冲动。
[size=0.18]中介买房和买房 怎样减少纠纷
[size=0.18]市民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怎样才能有效的规避不必要的纠纷呢,来听听律师怎么说。
[size=0.18]福建而樾律师事务所 罗国清律师:应当关注一下房产中介公司是否有资质,有资质的比较信赖。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中介人员必须应委托人的要求披露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在必要的时候,还须主动披露相关信息,且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客观真实性。比如应当把房屋的采光等瑕疵告诉买房人,以免发生纠纷。罗律师还建议,房产中介公司在制定合同时明确约定“禁止跳单”条款,但房屋居间买卖合同通常为房产中介公司制定的格式合同,公司应注意将该条款明确向客户解释并由其签字确认。买卖双方一定要看清楚,特别是交房时间、钱款交易等问题。
[size=0.18]来源:三明市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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