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荣获“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

潮人

2017-01-05

近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联合授予大田县“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至此,我市全境均获得“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称号,成为了全省首个实现森林城市创建全域化、全覆盖的设区市。

据悉,自2012年申报创建省级森林县城以来,大田县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及生态文化建设。全县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目前,全县共有林地面积15.67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4.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0.1%,蓄积量为1264.9万立方米;县城建成区森林面积159.06公顷,森林覆盖率达22.7%,人均公园绿地14.3平方米,绿地率达39.3%。

大田县在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项目是县城绿道的建设。其示范段南起仙亭山公园华林山庄,北至白岩山公园镇西桥,总长6281米,路幅宽4.5米。大田县按照“陌上花开,缓缓归”的理念,设置了观凤台、观月台、观云台3个休息平台,具有“山水城镇、梯田山谷、山野林地”的典型景观。同时,还选择了具有地域性特色的梅花、福建山樱花和色叶植物黄山栾树为主要树种,并增设了一批特色乔木林,共同打造出一条富有思乡之情的林荫绿道,营造出了《大田十二景诗序》里的美丽景色。

森林城市的全覆盖,对推动我市现代林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促进作用。据市林业局统计,2016年,全市森林覆盖率已达76.8%,活立木蓄积量已达1.65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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