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九条通知,要求
三明肺炎防指〔2020〕1号
三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做好省启动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切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细落实市指挥部1号令。特别要落实全市取消公共场所一切人员聚集活动,关闭景区景点和公共集聚场所;在所有动车站、省际公路交界处、汽车站、机场实施公共卫生检疫;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村(社区)立即组织卫生消杀,限制人员进出;暂停野生动物贩运、交易,加强活禽市场监管。
二、各级党政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取消放假,回岗履责。
三、压实属地责任。严格实行县、乡、村党政同责,联防联控,做好排查、管理服务,疫情不扩散、不输入。同时,市领导对所挂钩县(市、区)的防控工作进行帮助支持、督促检查。
四、做好收治隔离观察。按照国家诊疗技术规范要求,对发热人员收送定点医院,对密切接触者落实硬隔离观察措施。
五、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做到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四个集中”,减少出现重症病例。要严防院内感染,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
六、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全力发动群众,多做过细的工作,特别是要动员县、乡、村广大群众、企业、社会组织,让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联防联控。同时,要尽量不开大型会议,开小规模会商会。
七、要做好信息报送。每天上午9:00、晚上19:00上报市指挥部,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八、要提早做好节后安排。对学校开学、企业复工时间科学把握,要制定应急方案。对返程人流高峰要采取调度保障措施,确保疫情不扩散。
九、严肃组织纪律。市、县(市区)委组织、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及时了解干部在联防联控当中的表现情况。
三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来源:三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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