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明溪酒驾违法人员大曝光,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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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6月1日至3日,明溪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组织警力开展酒驾醉驾毒驾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行动中,大队组织优势警力先后在新大路、中医院路口等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执勤点,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未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期间,共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6起,

其中酒驾4起。

    为了再次提醒各位小伙伴们安全出行、文明出行、遵守交规!小编将周末夜查整治行动当中的酒驾案例进行了整理发布。

希望大家注意!注意!再注意!

还是那句老话

为了您的平安

无论风里雨里

明溪交警各大路口等你!

周末无休哦!

     

1案例一

2018年6月1日20时,吴某驾驶闽A7**HK小型汽车在中医院路口被明溪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吴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

2案例二

2018年6月1日20时45分,刘某伟驾驶闽FG**15二轮摩托车(未携带驾驶证)在中医院路口被明溪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刘某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处罚结果:罚款102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

3案例三

2018年6月2日20时01分,邱某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交警大队路口被明溪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邱某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处罚结果:罚款130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

4案例四

2018年6月2日20时20分,俞某峰驾驶闽GC**88小型汽车在交警大队路口被明溪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抽血检测,俞某峰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扣留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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