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委巡察组进驻县直单位开展巡察

光辉岁月

2017-02-25

按照明溪县委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月23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开展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日前,2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县委巡察一组

县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

县农业局(县委农办)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人防办)

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钟贵平

副组长:郑小丹

组 长:张元诚

副组长:曾周华

专门值班电话

15960960198(巡察工作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15960960558(巡察工作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接访地点

县农业局办公楼二楼

县委巡察办

通信地址

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656号中共明溪县委巡察办收(明溪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六楼)

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656号中共明溪县委巡察办收(明溪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六楼)

信访受理范围

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监督,特公布三明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8254897)、明溪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电话(0598-2867919)。

中共明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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