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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两男子大打出手,只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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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13:49:4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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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在明溪县城发生了一起离谱事件
两男子抢着为女伴买单而大打出手
输者送医,胜者刑拘
双方均受到了程度不等的身体伤
一方伤情已达轻伤二级
双方将要面临的还有严苛的行政及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庄某某、陈某某在和同行女伴吃宵夜时,因不满石某某与曾某某提出给同行女伴买单并向女伴搭话的行为,庄某某、陈某某遂与石某某在小吃店发生口角,后双方矛盾升级,在餐饮店内产生肢体冲突,期间,庄某某、陈某某在小吃店内拿起塑料凳共同殴打石某某及加入斗殴的曾某某,造成石某某受伤,经鉴定石某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检察履职】

承办检察人员在受理案件后,在厘清案情基础上,协同公安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虽因被害人提出的赔偿要求过高而未能达成和解,但承办人员充分考虑到庄某某、陈某某二人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事发起因为民间一般性纠纷,未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且能够积极配合司法工作,向承办人员多次表示赔偿被害方的意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符合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的适用条件,决定对庄某某、陈某某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不批准逮捕。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员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搭桥”释法说理工作,成功促成和解,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一致决定对庄某某、陈某某不起诉



来源: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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