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1727|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扫黑除恶!三明市这起有19名被告人的黑社会组织案开庭审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9-21 12:20: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18年9月17日,由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连某某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大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对于本案庭审高度重视,省院特指派公诉一处员额检察官王德贤前来指导,市检察院李剑平副检察长带领公诉处处长王健斌,员额检察官廖华山及周边县、市、区员额检察官全程观摩庭审。




案情回顾

2014年起,一个由陈某某、连某某为组织者,2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或刑满释放人员为组织成员,以非法高利贷带敛财、通过暴力要债、逼债等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浮出水面。


该组织涉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累计实施了非法持有枪支、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破坏生产经营等29起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了1人重伤、6人轻伤、10人轻微伤、10余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致使多名群众合法利益被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在大田城区、太华镇产生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陈某某、连某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经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该组织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分别追究陈某某、连某某等1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平安三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8-9-21 16:24:25 | 只看该作者
KK网小程序
看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主题

    48小时热帖排行

三明新闻、街头琐事、消费投诉,百姓生活。

版主:暂无版主 版块管理

  • 今日新帖0
  • 总帖子数6289

论坛精选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