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三明kk社区

查看: 417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闽G***25校车被查!严重超载,学生来自同一学校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4 09:51: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KK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21年4月28日,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有一辆车牌号为闽G***25的小型普通客车私自将车辆内部进行改造,用于接送学生且存在超载现象。

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随即组织民警进行巡查。当日17时10分许,民警揭伟庆在沙县长富路路段发现了该车。经民警现场检查发现,闽G***25号小型普通客车的后排座椅已被拆除,车内摆放着一些凳子,一群学生挤在车内。民警核查发现,该车核载6人,实载12人,除驾驶员张某文外,其他11人均为沙县某小学的学生,超载达100%,民警随即依法将该车扣留并将该车驾驶员控制,同时,组织车辆及时将乘车的学生安全转运。





民警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该车是沙县某托管中心用于日常接送学生的车辆,该托管中心负责人黄某琴明知张某文驾驶闽G***25号客车运载学生且严重超载的情况,存在指使张某文超载的行为,其两人的行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沙县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规定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





11月24日,沙县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涉及校车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宣判,犯罪嫌疑人张某文(校车驾驶员)、犯罪嫌疑人黄某琴(托管中心负责人)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

警方提醒:校车安全不容忽视,家长应提高安全意识,切忌贪图方便让孩子乘坐非正规运营的校车,遇有超载等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报警(举报)。


来源:沙县公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推荐主题

    48小时热帖排行

三明新闻、街头琐事、消费投诉,百姓生活。

版主:暂无版主 版块管理

  • 今日新帖0
  • 总帖子数6284

论坛精选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KK微商联盟
站内举报邮箱|营业执照|关于我们|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联系我们|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