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货混装“驶”不得,别拿危险当便捷!
“皮卡车”是一种兼具客货两用功能的轻型普通货车可总有人为图方便不顾违法载人的危险性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冒险甚至对危险毫无感知01案例一2024年7月3日10时46分许,交警大队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在国道235线尤溪段有一辆车牌号为闽G****8的轻型普通货车违反规定在车厢内载人。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搭载5人。02案例二2024年6月26日16时00分许,交警大队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在尤溪县梅南线有一辆车牌号为闽G****6的轻型普通货车违反规定在车厢内载人。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搭载2人。03案例三2024年6月17日13时13分许,交警大队在日常视频巡查中发现,在尤溪县安阳卡口有一辆车牌号为闽G****3的轻型普通货车违反规定在车厢内载人。经核查,该车后车厢违法搭载3人。宽敞后厢,视野开阔无座限制,无安全带束缚给你非一般的感受这样的车,你敢坐吗?
人≠货!为了一时方便将安全抛在脑后蜀黍看着真是着急必须再跟大家强调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1、货车并不具备载客条件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
2、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3、客货混装极易导致乘客受伤如果车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厢里的人。
安全是一切幸福生活的根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来源:尤溪警方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