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K宝 发表于 2024-6-10 16:26:00

三明一银行罚款170万元,负责人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因以下五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70万元。时任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负责人罗**被给予警告。

一、贷前调查不尽职,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二、向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三、向未竣工验收商业用房发放购房贷款四、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项目建设五、个人贷款管理不尽职,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



来源:东南网三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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