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男子抛下妻子和幼子,被告到法院
法官说法抚养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是指父母抚育子女成长,为其生活、学习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物质条件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本案中,李某某与吴某的婚姻关系虽仍处于存续期间,但未成年子女索要抚养费不以父母离婚为前提,李某某对小李应负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小李有权要求其父李某某支付抚养费。在抚养教育模式发生巨大变化的当下,父母除为孩子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物质上的抚养外,也不应忽视精神上的抚养,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对其进行适当的陪伴、关爱,也是父母应尽抚养义务的一部分。
来源: 三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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