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一男子自制枪支,结果…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捷报频传。7月25日,清流县公安局余朋派出所温郊警务室破获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吴某非法制造的枪支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男,32周岁,温郊乡人)出于猎奇心理,于2022年9月在网上购买一把“渝信”牌黑色射钉器,并到永安市的两家五金店内分别购买一根无缝钢管和瞄准器,利用电焊机将购买的射钉器加工改制成一把枪支。吴某指认非法制造枪支地点
2022年9月至今,吴某先后多次在网上购买射钉弹。温郊警务室民警发现该线索后,立即将吴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依法扣押涉案枪支。到案后,吴某对自己非法制造枪支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吴某指认枪支藏匿地点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变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射钉器是一种家居装修的常用工具,可进行射钉紧固。切不可因猎奇心理将射钉器非法改制成枪支,此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更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温郊警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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