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未证实信息!一公职人员被拘!
未经核实的信息随手转发分享至微信群“广而告之”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政协办一退休公职人员为自己这次错误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2月19日,定南县政协办退休公职人员谢某某,看到一条“重磅”消息,不辨真伪、不分对错、不假思索,随手将消息转发至若干个微信群中“广而告之”,致使该信息被大量转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扩散,引发网民猜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工作岗位退休,党性修养不可退。谢某某作为一名退休党员干部,退休后对思想言论放松了警惕、失去了清醒,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随意在微信群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了相应的处分。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微信使用不当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事件层出不穷,其原因与表现形式也不一而足。这其中,有侥幸、猎奇等心理的诱使,但根本原因,都在于法纪意识淡薄。有的人认为,网络是虚拟空间,自己在网络中是匿名的,于是不负责任信口开河,任意宣泄个人情绪、表达个人观点。
有的人认为,网络社交是私人空间,言论自由,于是口无遮拦畅所欲言,为哗众取宠肆意出格“踩雷越线”,闯“红灯”、越法纪、逾规矩。还有的人对网络信息缺乏辨别能力,盲目跟风起哄,人云亦云,把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当作“真理”胡乱转发,成为网络“谣言”的“放大器”和“二传手”而不自知。然而,这些平台看似私人空间,却都具有相当的公开性。不实信息、不当言论,经过网络的裂变式传播和扩散,在短短的时间就能产生很强的“杀伤力”,严重误导公共舆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的基本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是政府公信力的代表,如果不自律、不自警,头脑缺根弦,随意转发不实信息,甚至不顾身份口无遮拦、大放厥词,危害更大,破坏力也更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网络媒体不是“私家花园”,每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何言行都不能逾越法纪和道德底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是网上还是网下,“任性”传播不经调查的不实言论,谗言佞语无端猜测、怀疑、污蔑、抹黑他人,触碰了法纪底线,必将受到法纪惩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公安部门都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言一行,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要谨言慎行,自省自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讲规矩、作表率、勇担当,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上树形象、当先锋、立标杆。
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规范个人言行举止,管住耳、管住手、管住嘴,理性对待敏感话题,什么能说、什么能传、什么可转,鉴别好、筛选细、过滤透,不听信、不轻信、不妄言,做合理舆论环境的支持者和维护者。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更高的政治觉悟自我约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到言行有度、举止规范,网里网外、线上线下一个样。
要讲政治、顾大局、明大理,带头发出正义声音,积极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自觉抵制、批驳、揭露网络虚假信息和不当言论,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让我们以案为鉴时刻警醒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坚持原则、管住小节、守好底线全力守护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定南发布、赣南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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