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起!持续严查,聚会团圆莫贪杯....
“平安三明”荣获全国政法百优微信账号春节佳节,广大群众迎来家人团圆、亲朋相聚的欢乐时刻。节日期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相对多发,易肇事肇祸。为守护群众平安过年,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三明公安交警部门春节期间在全市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1月21日至28日,全市共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13起,其中酒驾84起,醉驾29起。查处酒醉驾现场酒醉驾违法案例警示曝光1月26日20时20分许,张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LA***小型汽车,行驶至永安市洪田镇黄龙路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1月25日20时32分许,陈某驾驶号牌为闽G4M***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沙县区新城西路西园小区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月25日21时07分许,郑某驾驶号牌为闽GMY***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田县河滨路下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月25日00时54分许,陈某某驾驶号牌为闽CKN***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尤溪县西城镇团结小学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1月27日21时58分许,陈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4W***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尤溪县城关镇闽中大道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月24日20时06分许,黄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WC***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将乐县三华大道城关桥头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月24日15时02分许,亢某某驾驶号牌为闽GL0***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明溪县东方军桥谢厝湾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再次提醒大家
交警酒驾整治时间是每一天
来源:三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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