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住宿费醉驾上路,亏大了!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可总有些人酒后心存侥幸选择“以身试法”殊不知无视交通安全后付出的“代价”更大9月2日16时25分许,潘某某酒后驾驶浙D***JM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福银高速将乐收费站时,被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乙醇检测,含量为2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潘某某从浙江前往龙岩务工,途中应朋友邀请到将乐游玩,9月2日,朋友设宴为其送行,潘某某喝了不少酒,朋友劝他在酒店住一晚,待酒醒后再出发,但潘某某为省住宿费,当即启程。经血检,潘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209.21mg/100mL,潘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请勿酒后驾驶莫把生命当儿戏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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