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警方成功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20余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三明公安多措并举攻坚克难以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为抓手依法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加压发力、持续扩大战果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5月19日,根据近期“断卡”行动线索,清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关派出所顺藤摸瓜,成功打掉一个“跑分洗钱”团伙,先后抓获团伙组织者陈某及参与“跑分洗钱”的犯罪嫌疑人20余名,现场缴获40余张银行卡及大量现金。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查获“跑分洗钱”涉案物品
据组织者陈某交代,该团伙以“为商户还信用卡”为由掩人耳目,雇佣大量卡主提供银行卡,随后“商家”将违法犯罪所得转入卡主提供的银行卡内,并支付卡主入账金额的1%至4%作为报酬,最后将违法犯罪所得款再度转手。
警方抓获“跑分洗钱”犯罪嫌疑人
4月20日以来,根据公安部下发“断卡”线索,清流公安夜以继日持续开展“断卡”线索核查攻坚行动,攻坚小组12名成员仅用时8天便完成60余条“断卡”线索核查工作,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持。截至目前,已累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0余名。
警方抓获“跑分洗钱”犯罪嫌疑人
警方提示买卖银行卡有哪些惩戒措施?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警方抓获“跑分洗钱”犯罪团伙
警方提示:贩卖、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来源:三明警方、清流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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