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77岁老人因琐事与邻居冲突,住院后……
近日,三元区司法局列西司法所成功调解两起矛盾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纷一 去年12月20日,社区调委会因一起邻里矛盾纠纷调解陷入僵局,向列西司法所请求协助调解这起纠纷。 得知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深入社区进行调查。原来77岁洪阿婆和57岁吴阿姨因邻里琐事发生冲突,争吵中俩人发生推搡,洪阿婆被踢倒在地。洪阿婆因上腹部疼痛拨打120入院治疗9天,在治疗期间发现患有癌症。出院后,双方当事人到社区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期间,洪阿婆再次入院治疗,双方对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为尽快化解这起邻里纠纷,促成邻居之间和睦相处,司法所工作人员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辩法析理,多次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耐心劝导,吴阿姨承认自己存在过错,但认为洪阿婆第二次入院与自己无关。为了让当事人认识事情的严重性,调解员告诉吴阿姨“如果推搡时踢中洪阿婆的肿瘤患处,后果更难以想象”“于情于法对77岁的老年人动手,怎么都不占理”,推动吴阿姨对洪阿婆主动道歉,为调解工作做好铺垫。 洪阿婆出院后,司法所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两次出院小结为依据,详细划分《住院费用汇总清单》中损害赔偿和肿瘤治疗的相关支付明细,帮助当事人双方在医药费用的赔偿上达成一致,并就营养费等费用进行协商,签订了由吴阿姨对洪阿婆进行正式道歉、支付一次性赔偿金12886元的人民调解协议。
纠纷二 1月17日,62岁的外来务工人员高某紧紧握着列西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如果不是你们帮忙,我这赔偿金都不知要多久才能协商下来。”经调解后,某企业签订协议赔偿高某3.1万元,高某准备与爱人、孙子启程回家过春节。 去年8月,高某工作中驾驶行车受伤,企业负责人林某第一时间送其入院手术治疗。几个月来,当事人先后找过相关部门未能得到解决。高某认为自己是工伤,要求林某按照十级伤残标准赔偿。林某则指出高某驾驶行车属于个人行为,且公司在陷入资金困境的情况下依然垫付了医疗费,已尽相关义务,而且司法鉴定机构认定高某未构成伤残,因此公司可以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所了解案情后,为避免矛盾升级,邀请列西街道调解委会桂娇调解室一级人民调解员翁桂娇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直击矛盾化解的平衡点和着力点,分析案件所有证据与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劝导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进行协商。经过调解员反复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维护了辖区稳定。
来源:三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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