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又一批超员、酒驾被查处!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超员国庆小长假群众出行需求增多有的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心存侥幸违法超员“多坐一两个,问题不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案例警示10月1日上午,南平顺昌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南路检查时,查获一起面包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9人,超员3人。民警对驾驶人超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对乘车人员宣讲了搭乘超员车辆的危害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然后将超员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
10月2日,邵武交警在316国道公安检查站开展交通秩序整治,一辆面包车有超员嫌疑被民警拦下检查。民警打开车门后发现,7座面包车居然满满当当挤了10个人。经询问得知,该车乘坐人员都是附近做事的工人,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让大家都挤上了车。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并要求驾驶人将超员人员妥善转移,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10月3日,三明高速交警在福银高速洋中收费站出口开展酒驾、超员、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例行检查。9时57分,一辆小型轿车从收费站驶出,民警远远望去,发现车内有人有低头躲闪,便立即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副驾驶座上有一位妇女抱着一名小孩,后座上有两名大人各抱着一名小孩坐在后面。
经了解,本来3个小孩都挤在后座,因为比较吵闹,大人就在服务区将他们分开,各抱一个。民警向家长们宣讲了超员的危害性以及为儿童配备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随后将两名成年男子带至中队部休息等待朋友过来接送,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10月2日23时50分,宁德高速交警在福安口夜查过程中,发现卓某驾驶闽JX***8号轿车核载5人,实载9人,超员4人,民警要求卓某当场进行人员转运,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公安交警部门对卓某依法进行处罚。
公安交警提示1、8月25日起至年底,全省公安交警继续在农村公路开展严查严处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治理工作。国庆出行请到客运站选择正规营运客车,切勿乘坐私揽客源、无营运资质的客车、黑包车,勿搭乘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二轮摩托车等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车辆或超员车辆。企业要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严格防范超员、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2、超员载人易因负载过高,导致车辆发生失控,对车上乘员来说,超出人员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容易在车内发生碰撞甚至被甩出车外,导致人员伤亡事故。3、口罩和安全带、头盔一样重要。福建公安交警提示,出门请佩戴好口罩,驾乘汽车必须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并为儿童选用适合的安全座椅。驾乘二轮摩托、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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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酒言欢可以,酒后开车不行国庆期间酒驾查处时间表▼查处时间:全天24小时查处地点: 全方位全路段
10月3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195起。
10月3日0时02分许,严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尤溪县西城镇月亮桥执法大队路段被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0月3日3时许,在晋江市田安大桥池店华洲村路段,曹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晋江交警大队池店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曹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
10月3日22时30分左右,福州高速交警在荆溪收费站入口处开展夜查酒驾统一行动,一辆黑色小车突然减速缓行引起民警注意。经检验鉴定,该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1.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驾驶员跟民警解释因为有急事要赶回古田,以为警察也在过节,高速路口不会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在荆溪收费口被民警查获。 民警告诉他,还好在高速入口将其检查截停,如果一路醉驾开车到古田,路途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10月1日13时许,在苏坂收费站,龙岩高速交警对一辆黑色小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胡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依法进行处罚。经了解,胡某当天中午喝完酒后接到朋友电话,邀请他来苏坂乡采摘柚子,胡某心想大中午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便“铤而走险”开车上高速,不料柚子没吃到,自己却因为酒驾被民警查获。
公安交警提示
国庆假期,公安交警部门酒驾天天查,请自我约束、相互告诫、喝酒不开车,酒后找代驾。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聚焦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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