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K宝 发表于 2021-8-7 10:30:10

聚餐包间不超10人!清流、建宁升级重点场所防疫措施

继三明多地发布通告后,8月6日,清流县、建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分别发布通告,升级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特殊的疫情防控形势,现升级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1.严格宴席、聚会管理。酒店、餐馆50人以上宴席、聚会应报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备参与人实名名单;50人以下聚餐要分包间进行,每个包间不得超过10人。

2.暂停全县所有社会麻将馆,一经发现违规营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劝导,劝导无效向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3.暂停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发现违规开办,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全县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对外开放的室内场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暂缓举办各类大型体育赛事,恢复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5.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等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及“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6. KTV(每间不得超过10人)、网吧、影剧院等室内活动场所及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要落实“三码联查”、实名登记制,并及时向社区(村居)通报重点地区人员信息。

7.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恢复销售时间另行通知。

8.卫生所、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并第一时间引导发热患者至清流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9.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清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年8月6日
建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令〔2021〕第5号
关于抓好当前建宁县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周边县(市、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将县内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升级通告如下:

一、严格宴席、聚会管理。酒店、餐馆50人以上宴席、聚会应报县市场监管局批准并报备参与人实名名单;50人以下聚餐要分包间进行,每个包间不得超过10人。

二、暂停全县所有社会麻将馆经营,一经发现违规营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劝导,劝导无效由属地向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暂停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发现违规开办,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四、暂停全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对外开放的室内场馆,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五、严格落实公共场所“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温、戴口罩、一米线、不聚集、常通风等防控措施,未佩戴口罩及“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

六、KTV(每间不得超过规定容纳人数的60%)、网吧、影剧院等室内活动场所及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要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落实“三码联查”、测温、限流和实名登记制等措施,并及时向社区(村居)通报重点地区人员信息。

七、药店要做好涉退热、止咳药品的管理,每日登记购买者实名信息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

八、个体诊所和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患者,如有发热患者问诊需第一时间引导至建宁县总医院就诊。

九、餐饮、酒店、出租车、公共交通、门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经营从业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如未做好健康防护,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十、暂缓举办各类大型文体赛事、讲坛、讲座、大型会议等,恢复可举办时间另行通知。

建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年8月6日
来源:聚焦三明

旭旭 发表于 2021-8-7 13:00:33

还是呆家里好

旭18960686613 发表于 2021-8-7 14:45:11

别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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