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某矿业公司股权转让出纠纷……897万元已到账
5月21日,沙县某公司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送来“耐心细致解纠纷,真情助力暖企心”的锦旗,表达了对民二庭法官及时化解纠纷、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感激之情。三明中院民二庭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发现本案双方纠纷的症结之一是该案的第三人某矿业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承办法官立即与其取得联系。经了解,该矿业公司系国有控股企业,此前因环保问题整改导致停产,现已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将很快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后,承办法官不定时跟踪、督促该矿业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截至今年4月,该矿业公司已基本具备生产条件。随着案件进一步审理,承办法官还发现本案纠纷另一症结是沙县某公司在股权转让登记之前就已提起本案诉讼,但未向对方送达应诉材料,而是在南平某公司设立的银行账户注入部分资金后采取了保全措施以及送达应诉材料。南平某公司就此问题进行了反馈,由此产生了对法院的不信任。承办法官及时将立案受理、应诉送达、财产保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向南平某公司进行释明,取得其理解和信任。由于本案还涉及债权转让纠纷,承办法官积极协调矿业公司的配合,及时确认债权的数额,也得到了南平某公司的认可。
在承办法官努力下,南平某公司同意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沙县某公司也同意免除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矿业公司也确认了债权数额,对于诉讼费用的负担也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承办法官及时协调一审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南平某公司通过该银行账户支付调解款项8973200元。该案从二审立案至调解协议自动履行完毕仅用时4个月,双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三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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