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19-12-4 11:37:08

举报电话公布!涉及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这一违规行为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公布了三明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举报电话及邮箱。电话:0598-7506632;

邮箱:smsgzk@126.com。
延伸阅读
2012年,中纪委印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违规发放加班费、违规使用工会费和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等12种行为属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单位和按公务员单位管理的事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请注意,以下12种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http://img.smntv.cn/material/news/img/2019/12/3ae610523634c03d408add7e5612bdef.jpg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的;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的;
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的;
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的;
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的;
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
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8、继续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
9、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贴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贴补贴的;
10、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
11、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
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来源:三明市人社局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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