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客广告传媒 发表于 2019-10-24 01:50:20

多次无证酒驾、开套牌车…三明高速交警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出行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明高速交警曝光10月份以来发生的典型交通违法、事故案例,希望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01
男子4次无证酒驾被抓不知悔改,
很“幸运”这次又被抓了
10月3日8时58分,三明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永安南出入口执勤时,发现一小车在距离交警检查点50米位置忽然停车,过了一会儿才继续前行。民警立刻意识到这辆车肯定有问题,于是立即示意该车接受检查。在进行酒精检测时,民警发现驾驶座上的女子并未饮酒,但副驾驶座上的男子有饮酒嫌疑。经民警反复询问和严厉警告,男子终于心虚的承认刚刚是自己在开车。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男子未取得机动驾驶证,还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
经调查,驾驶人林某已经不是第一次酒后和无证驾驶,其曾在2007年和2012年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在2016年和2017年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拘役;在2012年、2016年、2017年以及2018年先后4次因无证驾驶被查处,此次是林某第5次酒驾和第5次无证驾驶被民警查获,这也是三明高速交警支队查获单人饮酒驾驶和无证驾驶次数最多的纪录。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林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予罚款2500元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三明高速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成本高、无证驾驶危害大,希望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一定做到遵章守法,谨慎驾驶,时刻铭记交通安全,切莫酒驾、无证驾驶。
02
应急车道睡个觉,12分没了!
10月1日上午8时许,三明高速交警一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国庆期间车流量巨大,阵阵车流从该车身旁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民警连忙下车查看,竟发现驾驶员在车内呼呼大睡!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驾驶一辆核载5人的小车带着一家老小共6个人,从厦门出发准备去往南平。因国庆免征期间怕路上车多拥堵,于是避开车流高峰期,1日凌晨3时就从厦门出发,到三明沙县路段时已经困得不行了,于是就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休息。随后,民警将小车引导至前方服务区,对该车驾驶员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和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三明高速交警提示:
节假日出行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方便而忽略了交通规则,酿成不可挽回的大错!
03
男子开套牌车,一上路就被抓了
10月8日上午10时许,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根据系统预警,在长深高速(闽)B道垄东服务区查获一辆悬挂闽F88***号牌的黄色货车,涉嫌使用套牌的违法行为。经核查,民警发现该车车架号与闽F88***号车在系统内登记的车架号不一致。
据驾驶员吴某供述,该车车主施某于10月7日雇佣其开车。次日(10月8日)9时许,吴某驾驶该车从永安南上高速,直至行驶至垄东服务区被高速交警拦下后,才知道自己驾驶的是一辆手续不全且有套牌嫌疑的车辆。目前,高速交警已委托专业机构对该车悬挂的号牌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三明高速交警提示:
驾驶员在接受运输企业或个人雇佣时,要认真审查运输企业或个人的相关资质,仔细查看所要驾驶的车辆手续是否齐全。否则,遇到案例中吴某一样的情况,就追悔莫及了!
04
车辆故障停高速,请规范摆放三角牌
10月3日18时40分,三明高速交警七大队筹备组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沙厦高速A道肖坂隧道内有一部货车和两部小车停于隧道右侧行车道内,造成后方车辆缓慢通行。由于正值国庆假期,隧道内车流量大,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民警接警后,火速赶到现场。其中一名小车驾驶员见到民警,情绪激动的指出,前方货车停在路面上,三角警示牌摆放距离过短,导致自己避让不及时,不慎与左侧车道上另一辆小车发生刮碰。
经民警调查,原来牌号为浙A5**2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因突发故障停在右侧车道上,但是货车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仅在货车后方20米处随意摆放了三角牌和锥桶,且未报警求助,而是坐在车上等待公司派人到场维修。民警对货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三明高速交警提示:
车辆因交通事故或故障不得不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人员应迅速撤离到高速公路外,立即拨打12122或110电话报警救助,同时在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的位置摆放三角警示牌。

来源:三明高速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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