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18-9-26 20:29:31

三明一对夫妻被处罚...太冤了,真的是老鸭汤先动的手!

“我们真的没有吸毒啊,太冤枉了。”9月18日下午17时许,永安市公安机关在开展禁毒行动时,用三合一尿检对一对中年夫妇例行检查,结果尿检呈吗啡阳性,有吸毒嫌疑,可两人坚称自己从未碰过毒品。




说了你可能不信,是老鸭汤先动的手!

经过民警的调查,均未有吸毒史的周某、彭某夫妇,于9月16日晚在家炖煮鸭汤时加入了私自购买的罂粟壳。食用后,隔日外出务工,途中遇民警检查,因使用含有罂粟成分的老鸭汤,所以尿检呈吗啡阳性。
虽然周某、彭某夫妇没有吸毒,但在明知个人不能使用罂粟壳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因情节轻微,永安市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第七十一条第三款对其各处以2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罂粟壳具有使人上瘾以及危害健康的可能
                警方提醒
罂粟壳,俗称大烟壳,是毒品原植物的组成部分,含有吗啡,食用后可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形成隐癖,对人体有一定毒害作用。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经临床医学表明,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但对于普通人来说,长期食用容易成瘾。并且,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还会对人体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并可能造成慢性中毒。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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