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岁月 发表于 2018-1-30 09:46:30

三明这2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你认识吗?

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息网公布2名涉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名单,这些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可以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KK车友标实图
吴绍芹
(驾驶证号:35040219****19501X,档案编号:350400803889,准驾车型:E)于2017年11月29日9时20分,在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碧玉路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闽GA9871普通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当场被民警查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吴绍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可以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刑延聚
(驾驶证号:35040219****252017,档案编号:350400404029,准驾车型E)于2017年10月26日9时30分,在三明市梅列区列西红富士路段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闽GM4573普通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当场被民警查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对刑延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拟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可以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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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以上机动车驾驶人对公安机关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有权要求听证。提出申辩的,应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如果要求听证,应在公告发布7日后的3日内向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来源:三明网


蓝某某 发表于 2018-1-30 09:48:03

宝马车主吗?

甲丙丁 发表于 2018-1-30 10:03:40

不认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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