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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尤溪一男子在经过城关镇东一路时,用手机拍摄了一段交警查处违停的视频,随即上传到微信群,并进行恶意辱骂。8月9日,公安机关通报,视频拍摄者叶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拘留10日。
叶某拍摄的视频显示,在东一路上,两名民警正对一辆违停小货车进行拍照取证。对民警的正常执法行为,叶某当时却说出了这样的话: 尤溪的交警,想钱想疯掉,大中午12点多在这里贴单。
随后,叶某还将视频上传到一个122人的微信群里,造成不良影响。
8月6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对网上视频发布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法展开调查。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 郑宝玟:我们经常接到群众举报,说下班高峰期人行道经常被违停的车辆占用,行人只能横穿马路,相当危险。当天中午高峰班,我们依法对违法停在东一路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出具违法停车告知单。 8月9日,城关派出所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叶某。经询问,叶某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
在派出所里,叶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自己的不当行为表示歉意。
违法人 叶某
当时我是吃完饭,喝完酒出来,刚好在路上看到交警在那边贴单。当时没想那么多,我就是自己的车子被贴过几个单子,心情就是有点急躁,然后又喝了点酒,刚好看到,就把这个视频给发到了一个群里面去。当时不知道这后果,情节这么严重,这个话语稍稍有点过激,过了几分钟后,把这个事情想一想,不对,就把它删了。
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个事情,自己有过错,也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所以我向公安部门表示歉意。
尤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 黄英权 叶某利用互联网将带有诋毁、侮辱的语言发送至微信群,其行为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我所依法对叶某予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网络没有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法律的亵渎,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广大网民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福建微尤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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